天水市巡察工作

中共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7-17 10:03:12  来源:天水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至12月,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中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接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积极认领问题,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等任务,切实增强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要求,明确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整改工作落实的监督管理责任,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要求高质量、高标准、不打折扣地推进整改工作。

(二)及时研究部署,落实主体责任。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中心及时召开部署会议扎实安排、迅速启动,成立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督促整改工作推进落实。2024年2月5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反馈问题逐条研究,逐项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制定印发了《中共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以党组文件形式向各科室下发了《巡察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做到反馈问题整改零遗漏、全覆盖。

(三)建立清单台账,逐级跟踪问效。中心党组自觉把高标准、严要求贯彻落实到巡察整改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在集中整改工作中,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各科室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认真组织整改落实,逐条逐项对账销号。为持续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走深走实,2024年2月21日,中心党组专题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持续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高质高效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四)注重统筹兼顾,提升整改成效。坚持把市委巡察中心党组反馈问题与意识形态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结合起来,坚持把整改工作和落实中心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切实把整改过程变成提升干部作风、促进工作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一体推进、全面整改。2024年1月22日,中心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结合思想实际和分管领域工作,认真查摆各自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避实就虚,不避重就轻,不虚以应付,确保在前期全面整改的基础上,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决策部署有差距,促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和公平配置的服务质量不高。

1.针对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不强的问题。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紧扣学习重点内容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会会前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一早学”“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三是坚持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相结合,每月至少组织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季度开展1次研讨交流,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思考破解公共资源交易难点堵点问题的实际举措,认真撰写研讨材料,不断增强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发展的能力。四是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聚焦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难题、短板,充分运用好“四下基层”这个重要抓手,党组成员要结合工作职责,主动带着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五是不断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通过专题学习辅导、领导干部讲党课、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努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每周开展1次“周一早学”,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每季度讲1次专题党课,不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2.针对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积极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沟通,申请在天水市交易平台使用省中心研发的权益类交易系统,实现权益类项目在平台全流程完成交易。二是衔接财政、国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林业等部门,加快推进产权类项目进入平台交易,严格落实“应进必进”,对纳入交易目录的公共资源项目争取“成熟一项、进入一项”,探索健全交易体系,并按照交易规则和法律法规对工作人员和服务机构及时进行培训,确保产权类项目交易顺利开展。三是按照“全省一张网”建设方案工作要求,逐一对照实施,不断完善优化,推进常态化运行;积极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衔接沟通,对接各类系统,推进信用信息、监管信息、项目信息、企业信息等各类信息互联共享,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目标。四是加强监控中心管理,每天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全方位做好招标人对项目交易实时监督各项保障服务;进一步加大交通、水利、财政、自然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在线监管的建设力度,实现所有类型项目在线智慧监管,并由监管部门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增强监控中心的使用率,确保项目交易监管不缺失。五是积极与省中心对接,加大远程异地评审宣传力度,常态化推动远程异地评审工作。

3.针对谋划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的主动性不强的问题。一是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提出新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心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已印发中心各科室执行。二是积极履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单位的职责,主动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按照各司其职、互相协调、密切配合的要求,积极推进将国有产权交易纳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逐步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农村集体产权等资产股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促进公共资源公平交易、高效利用。每年至少召开1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2024年联席会议已于今年4月9日在中心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交易活动全过程监测,加快同步交易主体现场行为信用信息数据的归集公示,建立权责清晰、监管协同的事前、事中、事后责任体系,及时掌握“应进未进”“场外交易”的违法违规信息,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人进行警告提醒。四是进一步强化对评标(评审)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评价管理,中心联合市发改委制定印发《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人行为规范》《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行为规范》《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规范》,通过实行进场交易项目考评,对违反市场规则、交易流程、职业操守的评标(评审)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诚信评价记录,通过中心网站进行及时曝光,并将有关情况向相关单位进行通报,不断增强其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4.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每年年初,由办公室、各业务科室积极对接发改、住建、财政、交通、水务、自然资源等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本年度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重大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并严格落实交易服务费减免各项政策。二是建设工程科、政府采购科、交通水利工程科、土地产权科要主动靠前服务,对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详细宣讲交易服务费各项减免政策(国办发〔2011〕45号、甘政办发〔2009〕183号、天发改价格〔2019〕18号)的具体内容和交易服务费减免办理流程;在交易项目前期资料受理时,根据不同项目性质,具体分析是否符合减免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交易项目,第一时间告知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前准备交易服务费减免所需资料,并在缴费环节按照相应的交易服务费减免政策执行减免。三是中心党组按照“围绕市场主体需求找短板、围绕政策落地找不足、围绕服务效果找弱项”的工作思路,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业务科室在交易过程中对交易服务费减免情况的专项汇报,分析研判项目交易中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应减未减、厚此薄彼的情况,把减免工作实打实、硬碰硬地落实到位,做到应减尽减,标准统一,切实把减免政策红利送到各方市场主体手中。四是对之前违规收取的相关费用已于2022年12月7日全额退还至缴款人,责成相关业务科室及工作人员加强相关文件学习,主动对竞得人进行文件精神的解读和培训。五是相关科室严格按照《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天发改价格〔2019〕18号)中明确的收费项目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收费,做到费用收取合法依规、阳光透明。

5.针对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及时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结合中心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问题,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正式文件相关要求印发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报,并按涉密文件进行标识;二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健全完善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已于2月18日注销中心微信公众号,并大力推广移动服务大厅的应用和普及,为交易主体提供更多便利。三是中心将按照项目类别和招投标交易具体日期,责成各科室对往年项目交易档案重新统一整理存放,建立档案查询目录,为招标人和各监管部门档案查询提供便利,目前已在中心一楼建成业务档案室对纸质版档案进行统一存放。建成电子档案系统,实现所有档案电子化保存,并由区块链加密处理,形成一套完整的区块链电子档案保存系统。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6.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没有层层压实的问题。一是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体推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分管领域、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向党组报告工作情况。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由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定期开展提醒谈话,并由专人做好记录,确保约谈要素齐全,记录规范。三是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内容,将党章党纪党规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召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着力抓好干部职工廉洁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加强对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剖析、问责,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力求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7.针对廉政风险防范化解不足的问题。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政采中心)严格履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职能职责,不缺位不越位;二是加强政采中心工作独立性保障,政采中心办公场所及工作人员独立运行,仅行使集采机构相关代理职责,不参与中心进场项目审核和管理服务工作;三是通过独立化运行、分段式管理,对政采中心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政采中心工作权限仅限于采购公告及文件制作、文件系统上传,提交项目按中心业务流程进行审核,政采中心负责现场组织开标,不参与现场见证,专家抽取及专家评审活动由评审科负责完成,采购人代表监督开评标工作。通过以上措施彻底消除“政府采购中心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情况”隐患。四是把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作为提升管理效能的关键措施,研究制定了《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行为规范》《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务行为规范》,并于4月29日印发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通过严格执行“三个规范”,着力提升监督管理效能,持续优化交易市场环境,为公共资源交易依法合规、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开展筑牢了制度“防火墙”。五是对进场交易项目实行“一项目一考评”,对违反市场规则、交易流程、职业操守的评标(评审)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诚信评价记录,每季度将中心记录的违规代理机构和专家在中心网站曝光,将代理机构违规行为以通报函形式通报业项目招标人或采购人,将专家违规行为以通报函形式通报专家所属单位,对违规行为扣分达到中心现场考评记分上限的代理机构和专家,根据其具体扣分情况,暂停或取消代理机构入场代理资格和专家评标资格。

8.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大额支出集体研究制度,结合中心实际,调整“三重一大”大额资金数额,1万元以上支出上会研究。严格规范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有活动方案、支出计划和会议记录。二是组织中心全体财务人员开展财务业务专题培训,对预算管理、财务报销等相关财务业务进行专题培训,着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严格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规范财务工作运行。四是“收支两条线”执行的2017年至2020年滞留保证金利息用于支付了网银年费和手续费问题,已于2022年3月从涉及的4家银行追回,并于2022年3月15日全部上缴财政,已经完成整改,今后将高度重视保证金利息上交工作,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要求每季度银行结息完成后立即上缴财政,并对相关科室及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五是加强财会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着力打造业务精通、素质过硬、忠诚担当的财会队伍。六是认真执行公务经费管理制度,加强费用报销审核,切实做到支出合规、手续齐备、凭证真实有效。

9.针对作风建设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财务管理更加规范、严格、顺畅。二是积极与市财政局联系对接,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及时修订完善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钉钉考勤打卡和请销假制度,每月初由办公室将上月出勤情况报送中心领导审阅,对发现的迟到早退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将干部出勤情况在单位年终考核大会上予以公布,并与每季度平时考核结果、年底评先选优等表彰奖励直接挂钩。

(三)党建责任落实不严格,队伍建设较为薄弱

10.针对领导班子运行和决策机制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科学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提升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二是规范议事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议事内容、决策程序。三是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职能和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四是加强党组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建立会议记录定期审查制度,由分管领导定期调阅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内容规范真实。

11.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及时组织支部委员进一步学习《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通过学习,使党务工作者明确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党员队伍建设、基础保障、考核评价等6个方面27条标准,为提升党支部标准水平打牢基础。二是确定专人,对中心2023年度党建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按“标准化手册”提出的9大类,进行分类归档,并编制目录。三是明确责任,以市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创建为契机,由党支部副书记 牵头,支部委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协作配合,坚持在夯实党建责任建设中,提升中心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水平。四是针对2022年3次支部会议签到表和会议记录人数不一致的情况,支部班子认真进行分析研判,对支部纪检委员、会议记录人员进行提醒教育。五是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签到制度,从2024年1月起,由支部纪检委员督促参会人员按时出席签到,并及时核实会议记录,确保参会签到人员与会议记录人数一致;会议签到表定期报送主要领导审阅,会议签到情况及时在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六是针对2020年、2021年参会人数不达标问题,支部班子扎实开展“回头看”,对未参会人员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向市委巡察组、上级党组织提交了情况说明。七是针对2018年组织生活会个别党员对照检查问题和整改措施不具体的问题,支部委派纪检委员对其进行约谈,对其大而化之、敷衍了事的态度提出了严肃批评。八是针对2019年组织生活会缺少征求意见资料,两名党员检视问题剖析材料高度雷同的问题,中心党支部深入查找了自身工作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举一反三,由支部书记、纪检委员约谈检视问题剖析材料雷同的2名党员干部,指出问题,提出严肃的批评,并在党员大会进行通报,要求全体党员引以为戒,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出现。在今后的工作中,支部将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对组织生活会的程序要求,由支部书记负总责,支部副书记直接负责,支委成员分工协作,确保组织生活会程序规范、材料详实。九是针对2020年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的问题,中心党支部深刻反思,充分吸取经验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上,支部班子将以身作则,从“我”做起,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诚恳地进行自我批评,严肃认真地开展相互批评,切实做到“扯扯袖、咬咬耳、红红脸、出出汗”,让组织生活会开出了“辣味”。十是针对2021年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中的批评意见与上年度雷同较多的问题,中心党支部认真仔细对照了2020年度、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对批评意见雷同的部分进行了认真分析,开展了深刻的自我反思。今后,中心党支部将吸取经验教训,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召开情况;对报送的各类材料,由支部书记负总责,支部班子共同把关,进行认真校对、审查,杜绝雷同。十一是通过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及时传达贯彻,进一步熟悉程序和标准,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十二是对两名预备党员转正没有逐一讨论表决的问题,中心党支部进行了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新任组织委员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的程序要求,规范标准完成党支部换届、发展党员等工作;各项工作主动向支部书记请示汇报,积极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沟通衔接,及时向支委会通报,结果按程序要求进行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12.针对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中心党组严格遵守和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就空缺正科级岗位问题,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已提拔正科级干部3人已进行了补充,轮岗4人。二是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计划招录3名参照公务员,并已向市委组织部上报2024年度参照公务员招录计划,有效补充“新鲜血液”,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中心的后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撑。三是积极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公务员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配套法规,及时掌握了最新公务员法及干部选任相关政策。四是从严落实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和人事专干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最新公务员法及干部选任相关政策,不断提升干部人事工作质量。五是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情况,不再续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023年11月30日,中心与1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解除劳动协议,并于次月办理了社保暂停业务。六是落实守牢风险防控安全底线,对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核心业务,中心及时对12名临聘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利用在编职工负责中心核心业务和临聘人员辅助其他工作相结合方式,加强对临聘人员日常监督管理,签订工作责任承诺书,有效规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风险。

(四)巡察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13.针对2018年省委巡视指出“招投标领域问题较多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历年巡察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把各项整改成果巩固好、坚持好,真正使整改问题不反弹,整改工作彻底到位。

14.针对2021年经济责任审计指出“未及时办理业务用房改造竣工财务决算及验收手续”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抓紧督促第三方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心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2023年9月,第三方公司对中心业务技术用房改造工程彻底完成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及工程验收已完成并提交报告。

15.针对财政部甘肃监管局指出“自行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中心成立工作专班,由中心分管领导牵头,中心财务科、土地产权科具体负责追缴工作。截至目前,收回69笔佣金464.2万元,剩余收回部分,中心将严格按照规定,于每月末及时上解。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虽然中心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与市委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坚决做到整到位,改彻底,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能力。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好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进一步开展查漏补缺,持续深入抓好整改。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巡察反馈的重点问题,集中力量查漏补缺;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坚持“严”字当头,全面准确把握整改要求,统筹抓好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和省委巡视市委反馈问题整改,着力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三)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激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培养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练就过硬的政治眼力、理论功力、工作能力,自觉把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平时工作融为一体,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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