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巡察工作

天水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八届市委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7-17 11:13:31  来源:天水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至12月,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对天水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开展了专项巡察。2024年1月中旬,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医保中心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全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落细,整改工作见行见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多次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调度解决巡察整改工作问题,按时序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中心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研究部署、抓协调推进、抓督促落实,先后深入县区医保中心、两定机构、便民服务站(点)和部分参保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在相关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带头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扛起整改落实责任,督促分管科室对照反馈意见,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抓好整改工作。通过层层传导压力、靠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是靠实整改责任。将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梳理研究,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定期研判机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调度指导,做好纵向沟通和横向联系,解决影响整改进展的瓶颈难题,加快推动问题整改销号。

三是跟踪监督问效。中心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持续加大对整改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采用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责任科室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站位不高、重视不够、力度不大、进展缓慢等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以严格的督查推动了问题的整改。

四是务实整改实效。中心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整改工作始终,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根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围绕问题多发的关键环节、重点流程,整改过程中先后制定、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及议事规则》《天水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办法》《天水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办法》等各类制度10多项,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努力做到发现一个问题、健全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制度刚性执行,推动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真正使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市医保经办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医疗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还不够到位

1.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主任办公会会前学习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坚持每月不少于1次。制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领导班子2024年集体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对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不断汲取奋发进取的智慧和力量,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今年以来,已开展集体学习16次,会前学习7次,专题研讨3次。二是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围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带着问题开展主题学习交流研讨,开展“思想要提升,我该懂什么”专题学习,切实提高学习研讨质量,探寻解决困扰医保政务服务发展的工作方法和金钥匙,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更加有力指导实践工作。三是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紧盯群众、企业、医药机构办事“堵点、痛点、难点、卡点”,结合医保经办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全面优化提升医保服务质量水平,在全市医保领域真正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2.针对贯彻落实医保经办服务改革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意见,始终扛牢医保经办“第一方阵、第一名片、第一防线、最后一公里”“四个一”使命任务,以提升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为主线,以强市县、强站点、强能力、强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四强”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织细织密服务网络,增强医保公共服务的可及性。目前,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等18项和12项医保经办服务,覆盖到全市123个乡镇(街道)服务站、2596个村(社区)服务点。二是创新服务模式,将城乡居民和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门诊慢病病种申请、审核认定及信息录入工作下沉到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和国家谈判药品待遇申请由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受理,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门诊慢特病无需备案即可实现省内直接结算。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所有门诊慢特病病种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三是规范生育津贴审核支付,印发《关于生育津贴拨付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天医保发〔2024〕20号),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优化,进一步精简所需资料,缩短审核时间,10个工作日内办结。

3.针对全市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系统应用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加快推进智能监管系统应用。印发《关于推进智能监控审核应用的通知》,明确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工作重点内容,应用范围、审核规则、审核流程、审核要求,将智能监管子系统落地应用情况纳入医保基金监管年度考核,督促县区经办机构严格履行智能审核工作职责。二是加大技术培训和监督检查力度。召开全市医保工作会、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科学研判智能监管系统应用工作,及时调整优化思路举措,引导多措并举破难题、凝心聚力抓落实。2月27日、2月28日对县区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业务指导和培训,智能监管子系统智能审核模块在经办环节得到充分应用。三是对定点医药机构智能监控功能使用数据比对,对屏蔽系统接口的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医保费用结算。指导督促甘谷县医保中心对检查发现问题的金山镇、八里湾镇卫生院进行了约谈。举一反三,要求各县区引以为戒,进一步规范乡镇卫生院医保医疗服务行为。四是在市、县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全面配备医保综合服务终端,医保服务自助机和OCR智能识别系统并全面上线运行,我市医保经办服务由“卡时代”、“码时代”正式迈进“脸时代”。五是加快推进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场景监管项目,筑牢了医保基金使用防火墙。

4.针对医保基金审核监管不力的问题。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落地应用,实现人工审核与智能审核并行。通过智能审核,追回2021年9月至12月违规金额155.96万元,以及2022年违规金额155.43万元。已基本完成2023年度智能审核。在全面完成历史数据补充审核的基础上,从2024年开始,每月对住院费用常态化开展智能审核。

5.针对创新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积极推进数字经办建设,大力推行“不来即享”和“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容缺办理”等利企便民措施。目前,医保经办政务服务网办事项全部纳入医保信息平台,经办机构信息、定点医药机构信息、个人参保信息等16项业务线上可查询,跨省及省内转接续、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参保证明打印、个人信息修改以及长期驻外、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备案手续等8项业务线上可办理,线上经办服务占总经办服务事项的63%,办理时限整体减缩65%以上。全市医保码激活304.28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96.15%。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支付结算功能,医保码结算32.68万人次、结算占比39.86%,27家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处方流转平台。截至6月底,市本级清欠4679万元。

6.针对医保政策宣传实效不佳的问题。一是4月1日,启动了以“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向群众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欺诈骗保投诉举报流程,现场解答群众关心关切的医保住院报销、慢病办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等医保待遇保障方面问题,接待群众义诊咨询1000余人,摆放宣传展板12个,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单、海报、基金监管宣传折页等20000余份、医保政策宣传包500个。二是组织开展了医保政策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村社“五进”宣传活动。在市委老干局、天水龙城广场、四O七医院、联建社区举办了集中活动,免费发放《天水市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一览表》等宣传资料,宣传手提袋、雨伞、纸巾等宣传品,采用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知晓率。三是围绕“参保如何办、得病找谁看、病重怎么转、费用如何报”等问题,开展有针对的政策培训,培养了一批“医保政策清、经办业务清、服务流程清”的群众身边“医保明白人”,充分发挥参保单位经办人员“三员政策宣传员、经办指导员和服务联络员”的重要作用,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问明事、解难事、办成事。

7.针对医保服务协议未充分发挥约束作用的问题。一是协助局党组修定了《2024年度天水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年度天水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年度天水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市本级、各县区经办机构对新版协议进行了培训解读。新版协议优化了协议管理职责、协议管理重点、稽核检查方式、费用审核等工作,明确采用随机查房、病历抽查、智能审核、投诉核查等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二是采用全省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价模式,围绕两定机构协议执行、基本管理、就医管理、医保政策宣传以及药品耗材管理等13个方面61项指标开展2023年度天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工作,覆盖定点医药机构1172家。经考核,全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79家,其中95分及以上70家占88.61%,95分以下9家占11.39%;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69家,其中95分及以上130家占76.92%,95分以下39家占23.08%;2023年度住院少于50人次(不包括乡镇卫生院)定点医疗机构23家,其中95分及以上15家占65.22%,95分以下8家占34.78%;门诊定点医疗机构89家,其中95分及以上53家占59.55%,95分以下36家占40.45%;定点零售药店812家,其中95分及以上654家占80.54%;95分以下158家占19.46%。按照考核办法,综合得分95分以下,需扣除相应比例质量保证金,综合得分60分以下的,不予兑付2023年度履约保证金,限期三个月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医保结算,并列入2024年度重点核查对象。三是4月18日,召开了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2024年度医保协议签订会议。通报2023年度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基本情况,解读2024版《天水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签订2024年度《天水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疗机构法人签订《信用承诺书》,指导县区经办机构按时限完成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2024年度协议续签工作。

8.针对医疗保障经办体系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有所欠缺问题。一是从3月22日开始,组织开展了“摸实情、找原因、破难题、提效能”为主题的集中调研活动。走访医药机构和基层服务经办机构30多家,深入农村低收入家庭20多户,召开座谈交流会7场次,听取基层意见建议10余条。二是积极推进经办服务事项“下沉”,123个乡镇(街道)服务站、2596个村(社区)服务点分别实现了18项、12项医保经办服务“家门口”办理。三是在全市配置46台自助设备,将医保经办渠道与就医服务渠道有机融合,通过配置医保自助设备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15分钟医保圈”覆盖范围更加广泛。

9.针对落实国家医保服务十六便民措施不力的问题。一是简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取消跨省转移接续中出具《基本医保参保凭证》和转入地出具《转移接续联系函》的材料,将基本医保跨省转移接续时间由原来的45个工作日办结压缩为15个工作日办结。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程序,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避免两头跑。二是开通医保信息查询渠道,参保群众可在国家、甘肃省医保服务平台APP、网厅进行个人缴费记录、个人医保账户、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医保药品目录等信息线上查询,也可在医保经办大厅、有条件的银行营业网点、社区服务中心、定点医药机构等场所医保自助区进行现场查询。三是拓展了异地就医备案渠道,参保群众可选择在医保经办窗口或国家、甘肃省医保服务平台APP,以及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信息审核。四是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流程,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五是制定了《综合柜员制实施细则》,实行“综合柜员制”,一窗受理一次性办结实现。

10.针对下沉乡镇和村(社区)医保经办事项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出台 《天水市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建设与服务规范(试行)》,按照“三统一”的标准全面加强基层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依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置医保服务站点,统一设计制作标识标牌,统一设置宣传栏公示服务事项和办理流程,统一执行并动态更新医保政务公共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配置了信息平台操作权限,全市所有医保经办服务事项 “一张清单管到底”。二是对全市医保服务站(点)建设情况进行周调度。目前,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等18项和12项医保经办服务,覆盖到全市123个乡镇(街道)服务站、2596个村(社区)服务点,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一站式”便捷的医保服务。

1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着力在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上下功夫,严格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今年初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坚持将意识形态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大了考核权重,并将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督促班子成员、各科室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坚持每年主任办公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不少于2次。至目前,主任办公会议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3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签订《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11份。举办了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和市委网信办有关科室负责人对意识形态相关业务知识及网评业务进行了系统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规范干部职工个人文明上网行为,推进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意识形态工作监管制度落实,确定专门人员,对干部职工的微信朋友圈、公众号、抖音等自媒体平台进行监管,引导文明上网。同时,利用“三会一课”等平台,加强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宣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预防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

12.针对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中心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医保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召开了中心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任务,与班子成员、各科室签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靠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各科室开展了防范化解廉政风险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健全内控制度,夯实工作基础。扎实开展双述双评工作,支部书记向局党组述职,接受党员评议。通过双述双评,让全体党员更加明确今后努力方向,更好的从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依法依规经办,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医保经办服务。二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3月18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听取廉政风险排摸情况的汇报,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落实措施。班子成员围绕“三抓三促”行动开展情况、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倒逼责任落实。积极打造融“党建、廉政、经办”为一体的党建文化墙,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营造崇廉尚廉良好氛围。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防享乐奢靡、铺张浪费“反弹回潮”等问题,中心未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三是结合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了36人次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以及履职履责等方面的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做到抓早抓小,防范于未然。

1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的针对性还不强的问题。各科室对照职责职权,深入排查在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制约,持之以恒做到廉政风险精准发现、精准处置、精准防控。从8个业务领域28项具体工作排查风险点12个,制定防控措施16条,切实做到了权力运行可查可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14.针对医保经办服务环节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一是梳理完善了内部控制风险防控清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定期检查各项业务经办控制点的运行情况,围绕办理时限、办理流程、资料收集、审核监督、费用核算等重点内容进行已办结业务的合规性、准确性抽查,着力防范和化解运行风险。二是推动在全省率先上线医保信息平台“内控模块”,着力提高经办内控机制建设的信息化水平。目前,已完成内控规则的初步筛选。三是规范医疗费用审核流程,加快审核进度,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基本能够在次月及时完成审核结算。

15.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对财务人员进行工作调整,目前财务会计、出纳分别由专人担任。进一步明确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强化中心财务内控管理,严格落实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分工明确,相互监督到位。二是建立具体工作人员、财务负责人员、分管财务领导三级审核机制。完善财务报销制度,规范完善报销审批单据,已重新制定报销审批单据,将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加入财务事项事前审批单。坚持票据与事实不符不支付,附件资料不齐全不支付,经办人不签字、领导未审批不支付。三是按照简明扼要、统一规范、语义通顺、准确完整的要求,规范填写会计凭证摘要。同时加强会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强化财经纪律意识,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客观反映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确保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有关原始凭证的相关要求,确保记账凭证准确,附件完整。四是对11份合同缺失项信息进行补充、完善、说明,并组织开展了“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活动,梳理票据、凭证、合同、会议记录等材料,进行装订归档。五是严格落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2024〕20号文件精神,中心1万元以上大额经费支出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后及时报局党组会研究审定。

(三)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6.针对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坚持落实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半年至少1次党建工作专题汇报的工作制度,3月21日第4次主任办公会,专题听取了党支部2023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双述双评情况及2024年工作打算,并对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进行了集体研究,对党建工作作了总体安排。二是建立了班子成员、支委成员互促机制。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对党建工作开展专项指导督促,突出党建引领,推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三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今年1月,按照《关于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的工作的通知》要求,召开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组织生活会,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局党组指导组对发言提纲审核把关,党员领导干部全部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了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17.针对双融双培双提升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由二支部牵头,梳理涉及“双融双培双提升”和“三进三帮三助力” 行动等方面要求,对照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文件精神,逐一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实行动态管理,对未落实的工作及时查漏补缺,以支部基础工作的“小切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格局”,党建工作的精准度、融合度持续提升。二是实施2024年党员和业务骨干双向培养计划,积极选派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和纪检干部培训班,支持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双向交流,开展学习观摩交流,促进党建工作交流互鉴、互促互进。三是巩固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成果,常态化开展“干部职工上讲台”、“一周一学”、“思想要提升,我该懂什么”专题学习、“能力要增强,我该会什么”岗位练兵、“医保要发展,我该谋什么”专题研讨、“问题要解决,我该干什么”专题调研等活动。

18.针对党建成效对业务工作的带动作用发挥还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机关党支部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规范抓、抓规范,经常抓、抓经常”,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责任体系。印发《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和《202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进一步靠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的通知》,组织支部及全体党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开展承诺践诺,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坚持党建引领,结合2024年医保经办重点工作,破解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紧盯群众、企业、医药机构办事“堵点、痛点、难点、卡点、淤点”,落实国16条、省20条医保服务便民措施,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进一步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创新服务模式,办理时限整体压缩比例超过50%,最大缩减量达30个工作日。将城乡居民和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门诊慢病病种申请、审核认定及信息录入工作下沉到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待遇申请由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受理,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在全市配置46台自助设备,将医保经办渠道与就医服务渠道有机融合,在参保人员流动较为集中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医保宣传服务专区,把医保窗口“搬进”医院大厅。推进经办服务事项“下沉”,123个乡镇(街道)服务站、2596个村(社区)服务点分别实现了18项、12项医保经办服务“家门口”办理。市医保中心在国家经办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以《“四强”行动让“就近、省时、方便”成为医保公共服务的关键词》为题做经验交流,《天水市“医保专员”制度推动医保经办与就医服务有机融合》荣获全国医保经办系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二等奖。

19.针对干部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加强的问题。一是优化中心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分两批次向局党组推荐干部13名。其中,“80后”干部6名,占46.2%。二是对中心干部队伍建设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积极向市医保局党组请示汇报,在干部配备中,注重结合医保经办主要业务和核心职能选干部,加大“80后”干部的推荐力度,优化中心干部队伍建设专业结构。积极搭建学习锻炼平台,累计选派26名干部职工参加业务培训,帮助开拓眼界,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举办“聚焦经办能力再提升、锤炼四能精兵促服务”系列培训8期,培训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1300人次。开展全员练兵比武活动,在全省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大赛中取得“团体二等奖”和“个人一等奖”的好成绩。三是向局党组汇报,将医药卫生、大数据技术应用等专业人才纳入招录计划,通过公务员招考等形式予以补充,从源头上解决专业人才缺乏问题。

20.针对企业或用人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严重的问题。一是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持续加强与未上缴的企业的密切联系,在2022年和本次制定的分期分批清缴计划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中心将按照已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继续追踪欠费企业,持续与欠费单位法人积极对接、约谈,分期分批逐步清理欠费,采取清欠一批补报一批的鼓励措施,先清缴欠费金额小的年份,再清缴欠费企业金额大的年份,逐步清理历年累计欠费,杜绝企业新增欠费。二是建立征缴台账,督促各参保单位每月核定征缴情况并及时反馈,按季度统计各参保单位缴费、欠费情况。对确实经营困难无法缴清欠款的,在企业办理退休时逐步进行补缴清欠。三是探索利用医保信息系统暂停相关医保待遇,督促欠费企业清缴欠费。根据统计情况定期催缴,如参保单位三个月不缴费或是三个月不记账的,持续通报且暂停该单位医保待遇享受。待参保企业全部清缴完成后,由企业及时将清缴凭证报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进行记账销号,恢复正常的医疗费用报销及个人账户金发放。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目前,中心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的任务仍然艰巨。下一步,市医保中心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深刻反思、行动上雷厉风行,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紧盯整改工作重点,狠抓整改任务落实,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整改落实、巩固提升上见成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定位,按照

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出的“七个方面”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持续把巡察整改摆上重要日程,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在推进整改中坚特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不断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锲而不舍抓作风建设,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推进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紧盯重点岗位,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动真碰硬,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态度和强烈信号。

三是积极构建整改长效制度机制。在全面总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持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本着发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的原则,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研究制定建立一批务实管用有效的制度,通过建立常态化的机制体系,扎紧制度的笼子,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四是进一步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同

做好当前医保经办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把这次巡察整改工作中焕发出的新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体现在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推动发展上,体现在“三抓三促”行动具体工作落实成效上,紧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步伐,对标对表、查缺补漏,着力为群众提供更精准化、更精细化、更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切实当好全市的“排头兵”和“领头羊”,努力打造天水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品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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