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持之以恒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全力督促民生实事落地见效,以群众满意度检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成效。
市委巡察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紧密结合,以务实作风持续推动巡察工作走深走实。突出重点“巡”。坚持“见到行动、做到实处”的工作要求,督促各巡察组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并对各巡察组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把脉会诊,全面掌握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巡察工作高效开展。对标对表“建”。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巡察工作流程,结合实际制定《天水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巡察移交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巡察期间信访工作的意见》《关于市委巡察组接待主动投案人的办法(试行)》等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提质增效“督”。抽调业务骨干组建指导督导组,深入县区开展巡察工作指导督导,通过查作风、督业务、看成效、促规范,推进市县巡察工作质量水平同步提升。紧盯“三个聚焦”开展政治巡察,第二轮巡察发现问题265个,问题线索28条。
信访室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化重复举报治理相结合,紧盯群众急难愁盼诉求,着力打好治理组合拳。坚持高位推动,牵紧治理“牛鼻子”。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坚持“问题不查透不结案、处理不恰当不结案、诉求不消解不结案、群众不满意不结案、未经上级审批不结案”的工作要求,健全“分类建账、定期对账、抽查核账、及时销账、限期交账”的动态管理制度,形成“主要领导督促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包案领导具体抓”的治理领导机制。组建两个专班,精耕细作“责任田”。组建核查专班,逐案落实“承包制”,对23起业务范围外重复信访诉求,督促各县区纪委监委和相关派驻机构逐一落实化解责任,跟踪18个乡镇党委政府和涉事单位限时处置化解工作;组建督审专班,用好工作“指挥棒”,把“从严审核、以促质效”作为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对20件典型件提交市纪委监委组织专班结案会审,有效保证了重复举报治理质量。做到三个结合,治理取得“好疗效”。将查透反映问题与发现治理对象新问题相贯通,查透原问题的同时处置新问题,有效堵塞产生新问题的漏洞;将移交问题解决与再监督职能发挥相联系,精准有效剥离业务外问题,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置,督促主管部门限时解决;将办结信件反馈与做通群众思想工作相结合,采取上门答复、座谈答复、通报答复等形式化解矛盾困难。今年共完成实名反馈答复17人次,采用公告公示和会议等方式完成9件匿名举报和7件实名举报的反馈答复。
派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有效开展。聚焦民生项目,发挥监督“前哨”作用。紧盯项目建设中的风险点、隐患点,确保建设项目按照规划审定内容按期完成。成立专项督查组,围绕项目规划审批、施工进度等方面,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西十里片区棚户区改造、东团庄经济适用房、白鹿仓文化园等9个在建项目开展专项督查,督查中发现问题2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广泛听取意见,助力营商环境优化。联合驻在单位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暨优化营商环境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20家服务对象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30余人,从服务接待、办事流程、办事效率等方面,收集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矿业权管理、不动产权登记等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意见建议10余条,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现场进行解答。坚持便民服务,督促压缩审批流程。督促印发《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推动51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府政务大厅,28项不动产登记事项全部进驻市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大厅,梳理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出租审批、采矿权注销登记3项实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事项,推进土地、规划审批事项“多审合一”,减少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