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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0-25 14:31:46 来源:天水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紧盯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和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对5起典型案例公开通报。

一、甘谷县安远镇蒋山村委会原副主任王福利挪用“双助贷”资金的问题。2018年3月至2019年9月,王福利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民“双助贷”资金43.9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23年5月,王福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张家川县阳上村党支部原副书记马国君虚报冒领民政救济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8年,马国君利用从事申报、管理农村低保的工作便利,私自在亲属名下办理农村低保,违规套取民政救济、农村低保等惠农惠民资金9.3万余元。2022年11月,马国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国库,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清水县红堡镇新坪村委会原主任王杰占用农户小额信贷资金的问题。2018年11月至2021年11月,王杰违规冒用他人身份申请5万元精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用于个人支出。2023年7月,王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秦州区玉泉镇王家坪村委会副主任刘彦清在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失职失责的问题。2022年10月,刘彦清履职不力、监管缺位,对本村村民在村集体土地上违法建房的行为不仅未制止,而且默许其家人参与违法建房,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2月,刘彦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秦安县中山镇景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高晓阳违规收取群众救助资金的问题。2020年1月至2023年1月,高晓阳违规收取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800元,用于个人支出。2023年7月,高晓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案例,有的截留挪用救助资金,有的滥用职权违纪违法,有的虚报冒领惠农惠民资金,还有的在村集体“三资”管理中不作为,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从严惩处。这些案件的查处,既体现了专项整治的成效,也反映出乡村振兴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风腐问题。“蝇贪虽小,其害如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树牢宗旨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以实际行动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使命,以有力监督护航民生福祉,从严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实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