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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4-29 19:48:09 来源:天水市纪委监委

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对5起典型案例公开通报。

一、秦州区藉口镇东林村原村委会主任杨雄雄乱作为问题。2018年,杨雄雄在未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商议的情况下,擅自将东林村8亩村集体土地出租,收取租金共计4.48万元,违规长期个人保管,且使用“白条”报账支出1.19万元。2023年11月,杨雄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麦积区农业农村局植保站干部王琦违规借用村民大额资金问题。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王琦在麦积区渭南镇能干村驻村帮扶工作期间,利用身份和工作便利,借用3户村民10万元(含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5万元),经债权人多次催要至查处时仍有9.5万元未归还。2023年9月,王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甘谷县大像山镇西关村党总支副书记余天信违规评定农村低保对象问题。2019年5月,余天信在明知某户有公职人员不符合低保金评定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将该户2人纳入农村二类低保,致使该户直至2021年4月违规领取低保金1.56万元。2024年2月,余天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清水县山门镇关山村原村党支部书记雷得有和关山村委会副主任薛新民违规挪用村民惠农补贴资金问题。2010年2月至2021年7月,关山村委会违规扣留2户村民“一折通”,先后15次支取农村低保等惠农资金8.04万元,挪用于村务开支和公益事业。2023年10月,雷得有、薛新民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秦安县中山镇中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连新宽违规索要村民临时救助资金问题。2019年5月,连新宽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索要村民牟某临时救助资金3000元用于个人支出。2023年7月,连新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索要资金已退还。

以上案例,有的违规评定农村低保,有的侵占挪用惠农惠民资金,有的滥用职权索要救助资金,还有的在村集体“三资”管理中乱作为,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从严惩处。蝇贪虽小,其害如虎。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宗旨意识,加强指导领导,统筹资源力量,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主动检视自查,坚决纠风治乱,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重点领域,紧盯痛点难点,强化监督执纪,精准纠治影响党员干部作风形象的不正之风,从严查处基层“蝇贪蚁腐”,以实际行动护航民生福祉,推动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取得实效。